http://old.npf.org.tw/PUBLICATION/NS/092/NS-C-092-020.htm
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九日
January 19,2003
英國Chancellor 應是名譽校長
退休外交官 陸以正
日昨媒體報導牛津大學學生票選結果,認為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是擔任校長的最佳人選。英國高等教育制度下,Chancellor 一字常被譯為校長,表面上似乎沒錯。但在講究傳統的英國,它實際的意義是名譽校長。真正主
管一切事務的反稱為Vice Chancellor,相當於美國大學的President。美國的副校長,在英國變成Deputy Vice Chancellor。名譽校長根本無事可做,每年最多在畢業典禮時到學校露個面而已。柯林頓大學畢業後,獲得羅德斯獎學金,曾到牛津留學兩年。學生們選他為理想的校長人選,恐怕一半是因為他做總統時的緋聞,開個無傷大雅的玩笑;即使當真,也不值得大驚小怪,總比選威廉王子或安妮公主好一點吧。何況這只是意見調查,不能算數,英國也沒有「學生治校」的事,決策權仍然在大學董事會手裡。
這個獎學金是在南非開鑽石礦發財的羅德斯捐錢設立的,目的在鼓勵曾為英國屬地的各國年輕人,到他母校呼吸一下學術氣氛。此人是十九世紀典型的帝國主義野心家,在他極力鼓動下,英國得到南非仍不滿足,繼續向北擴充,掠奪的領土即以他為名,當年的北羅德西亞就是今天的尚比亞;南羅德西亞則變成辛巴威。他遺留下財產之多,僅靠利息每年可選送九十多名各國學生到牛津讀書,所以牛津經常有兩百四十幾位羅氏獎學金得主在學。香港與新加坡每年各可選送一名,美國每年名額達三十二人。就長遠影響而言,羅德斯此舉對英國的貢獻實在很大,我們什麼時候才會出現這麼一位有遠大眼光的慈善家呢?
(本評論代表個人意見,本文原刊載於聯合報,92.01.18,十五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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