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3月30日

◎ 靈與肉 李奭學 誠品好讀2000年10月第4期

◎ 靈與肉  ◎李奭學
台灣小說家裡,七等生和舞鶴是一對寶。我不僅指他們患有文字上的小兒麻痺症,我也指他們的小說頹廢起來前後輝映。星月爭光。 不過七等生緬昔懷舊,作品的明晦間有大是大非,《我愛黑眼珠》 的頹廢故而猶遜舞鶴。《餘生》戲謔歷史,儘管痛感隱隱,舞鶴畢竟作壁上觀。剛剛上市的《鬼兒與阿妖》,封面上赫然印著「舞鶴的『肉慾書』」,更有道德者何之感,可說「前衛」之至。

舞鶴的「前衛」還不問這種「不問道德的道德觀」。「鬼兒」與「阿妖」這對詞本身就已經走在台灣情欲文化及其對應論述的前端。 「鬼兒」大約脫胎自英文中指「同性戀」的俚語,但是舞鶴的用法更先進,在《鬼兒與阿妖》中已具陰陽人、雙性戀乃至雜交者的意涵。「阿妖」或許典出「人妖」,然而猶如「鬼兒」,舞鶴轉化原始用法,由「半鴛鴦仔」變成世代最新的同性戀者的總稱。鬼兒與阿妖更是寶一對,他們在酒池肉林中各成體系,也在悄聲淫語裡攜手合作。這種不問道德的生命之見,幾乎顛覆了台灣漸為社會接受的異類情愛。難怪《鬼兒與阿妖》一出,同志間已見重砲出擊。

僅就小說藝術觀之,我要指出舞鶴「言行不一」,所謂「肉慾書」頂多適用於《鬼兒與阿妖》前半部。「欲」其實是「情」的另一面。但舞鶴似乎無意於後者,只想在淫水陰毛中凸顯身體,而且不想讓道德沾上邊。酷兒的「情欲」因此變成鬼兒的「肉欲」。從這個觀點再看,《鬼兒與阿妖》的前半部幾乎是本現代《金瓶梅》:人人憑本能處世,個個依原欲行動。舞鶴一直強調鬼兒有其共性,也就是有社會就會有鬼兒窩。源遠流長,百代不廢。這不僅因為凡人心中都有一頭「獸」,「超我」難御,同時更因雜交的人類在歷史上原本就早於性伴侶的固定與制訂。舞鶴「前衛」,前衛在他勇於讓歷史「倒退」。

倘由宗教家讀來,心中對《鬼兒與阿妖》前半部所生的憐憫,恐怕會數倍於閱讀《金瓶梅》。其中由第一人稱的鬼兒到有名無姓的妖兒其實是一體,因為舞鶴的刻畫性格並不顯。而人物性格一泯,個體變整體,都是所謂「芸芸眾生」了。他們像米爾頓(John Milton)筆下的沈淪天使,群集一家名叫「心魔」的鬼兒窩。高潮、快感與射精才是他或她們生命的全部,「情」是個極力避免的字。饒是如此,我得指出縱然是衛道之士,恐怕也不得不承認這當中沒有一個稱得上道德社會裡的「壞人」。有部分舞鶴還寫得憨態可掬,即使比不上《紅樓夢》中那位「天下第一大淫人」,至少癡態彷彿,令人垂憐。《金瓶梅》就不一樣,李瓶兒陳經濟偷人淫人又偷雞摸狗,更不用說兩位大主角西門慶和潘金蓮。他們害人害己,性情之劣,罪無可逭。如果讀《金瓶梅》都會心軟,那麼讀《鬼兒》更會泫然。

舞鶴「言行不一」,因為小說從中開始,似乎在「肉」的強調裡 每見「靈」光閃現。《鬼兒與阿妖》沒有淪為一部「較高尚」的 《金瓶梅》,這是轉折關鍵。或許「從中間開始」還不夠精確,因為小說不到三分之一處,那位以「我」自稱的鬼兒就已經開始「道情」。他會使「惜愛」這種詞,會用「感受」這種心。「惜愛」與「感受」如同悶雷,米爾頓筆下火焰池畔的群魔因此思天,舞鶴用文字操控的眾「心魔」也因此而開始蛻變。「我」對另一隻喚作「湖阿」的鬼兒特有「感受」,進而「惜愛」,表示鬼兒與阿妖並非行屍走肉。他們一旦有「欲」,就不會自暴自棄。「欲」是「情」,前面說過。「情」的閃現使小說中「靈」性大增。

待《鬼兒與阿妖》走進後半部,「靈」幾乎變成情節推動唯一的力量,「肉」只是舞鶴自以為是的論述口實。「我」在雜交與濫交中成長,他發現「湖阿」和自己既明契也冥契,也就肉合心更合。

走到這一步,兩位雙性戀與雜交者似乎都「演進」成異性戀,相濡以沫了。這個水字旁的「沫」,因此再也不只是小說不避不諱的「淫水」,更是隱喻中的「惜愛」與「依賴」。

米爾頓筆下的亞當與夏娃同遭天譴,其後互嗔互怨。然而在《失樂園》結尾他們雙雙體會到捐棄前嫌的必要,如此才可能攜手共濟孤獨的人生。《鬼兒與阿妖》也有近似的發展態勢。小說結局裡,舞鶴自我顛覆:「我」與湖阿離開「心魔,」在居亭雲雨巫山後居然互疼互惜,發現生命中沒有彼此時睡得更為安穩的一刻。即使不使宗教情懷,我們讀到這一幕也會感動無比,因為這已是「靈肉合一」,因為這和七等生頹廢中的道德是非並無大異。

--誠品好讀2000年10月第4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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